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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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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错,他确实在家。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,他上了阁楼,把仆人们从床上叫醒,亲自帮他们下楼来,随后又返回去,要把发疯的妻子弄出房间。那时他们喊他,说她在屋顶。她站在城垛上,挥动着胳膊,大喊大叫,一英里外都听得见。我亲眼见了她,亲耳听到了她的声音。她个儿很大,头发又长又黑,站着时我们看到她的头发映着火光在飘动。我亲眼看到,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穿过天窗爬上了屋顶。我们听他叫了声‘佩莎!’。我们见他朝她走去,随后,小姐,她大叫一声,纵身跳了下去,刹那之间,她已躺在路上,粉身碎骨了。”

    “死了?”

    “死了!啊,完全断气了,在石头上脑浆迸裂,鲜血四溅。”

    “天哪!”

    “你完全可以这么说,小姐,真吓人哪!”

    他打了个寒颤。

    “那么后来呢?”我催促着。

    “哎呀,小姐,后来整座房子都夷为平地了,眼下只有几截子墙还立着。”

    “还死了其他人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——要是有倒也许还好些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可怜的爱德华!”他失声叫道,“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见到这样的事情!有人说那不过是对他隐瞒第一次婚姻,妻子活着还想再娶的报应。但对我来说,我是怜悯他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了他还活着?”我叫道。

    “是呀,是呀,他还活着。但很多人认为他还是死了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怎么会呢?”我的血又冰冷了。

    “他在哪儿?”我问,“在英国吗?”

    “啊——啊——他是在英国,他没有办法走出英国,我想——现在他是寸步难行了。”

    那是什么病痛呀?这人似乎决意吞吞吐吐。

    “他全瞎了,”他终于说,“是呀,他全瞎了——爱德华先生。”

    我曾担心更坏的结局,担心他疯了。我鼓足勇气问他造成灾难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全是因为他的胆量,你也可以说,因为他的善良,小姐。他要等所有的人在他之前逃出来才肯离开房子。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,他终于走下了那个大楼梯,就在这时,轰隆一声,全都塌了下来。他从废墟底下被拖了出来,虽然还活着,但伤势严重。一根大梁掉了下来,正好护住了他一些。不过他的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,一只手被压烂了,因此医生卡特不得不将它立刻截了下来。另一只眼睛发炎了,也失去了视力。如今他又瞎又残,实在是束手无策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在哪儿?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?”

    “在芬丁,他的一个庄园里,离这里三十英里,是个很荒凉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谁跟他在一起?”

    “老约翰和他的妻子。别人他都不要。他们说,他身体全垮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什么车辆吗?”

    “我们有一辆轻便马车,小姐,很好看的一辆车。”

    “马上把车准备好。要是你那位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,我会付给你和他相当于平常双倍的价钱。”

    第十一章

    芬丁庄园掩藏在林木之中,是一幢相当古老的大楼,面积中等,建筑朴实。我以前就听说过。罗切斯特先生常常谈起它,有时还上那儿去。他的父亲为了狩猎购下了这份产业。他本想把它租出去,却因为地点不好,不利于健康,而找不到租户。结果除了两三间房子装修了一下,供这位乡绅狩猎季节住宿用,整个庄园空关着,也没有布置。

    天刚黑之前,我来到了这座庄园。那是个阴霾满天、冷风呼呼、连绵细雨浸润的黄昏。我守信付了双倍的价钱,打发走了马车和马车夫,步行了最后一英里路。庄园周围阴森的树林枝繁叶茂,郁郁葱葱,即使走得很近,也不见庄园的踪影。两根花岗石柱之间的铁门,才使我明白该从什么地方进去。进门之后,我便立即置身于密林的晦暗之中了。有一条杂草丛生的野径,沿着林阴小道而下,两旁是灰白多节的树干,顶上是枝桠交叉的拱门。我顺着这条路走去,以为很快就会到达住宅。谁知它不断往前延伸,逶迤盘桓,看不见住宅或庭院的痕迹。

    我想自己搞错了方向,迷了路。夜色和密林的灰暗同时笼罩着我,我环顾左右,想另找出路,但没有找到。这里只有纵横交织的树枝、圆柱形的树干和夏季浓密的树叶——没有哪儿有出口。

    我继续往前走去。这条路终于有了出口,树林也稀疏些了。我立刻看到了一排栏杆,随后是房子——在暗洞洞的光线中,依稀能把它与树木分开。颓败的墙壁阴湿碧绿。我进了一扇只不过上了闩的门,站在围墙之内的一片空地上,那里的树木呈半圆形展开。没有花草,没有苗圃,只有一条宽阔的砂石路绕着一小片草地,深藏于茂密的森林之中。房子的正面有两堵突出的山墙。窗子很窄,装有格子,正门也很窄小,一步就到了门口。正如“罗切斯特纹章”的老板所说,整个庄园显得“十分荒凉”,静得像周日的教堂。落在树叶上的嗒嗒雨声是附近入耳的唯一声音。

    “这儿会有生命吗?”我暗自问道。

    不错,是存在着某种生命,因为我听见了响动——狭窄的正门打开了,田庄里就要出现某个人影了。

    门慢慢地开了。薄暮中一个人影走了出来,站在台阶上。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。他伸出手仿佛要感觉一下是不是在下雨。尽管已是黄昏,我还是认出他来了——那不是别人,恰恰就是我的主人,爱德华·费尔法克斯·罗切斯特。

    我停住脚步,几乎屏住了呼吸,站立着看他——仔细打量他,而不让他看见,啊,他看不见我。这次突然相遇,巨大的喜悦已被痛苦所制约。我毫不费力地压住了我的嗓音,免得喊出声来,控制了我的脚步,免得急乎乎冲上前去。

    他的外形依然像往昔那么健壮,腰背依然笔直,头发依然乌黑。他的面容没有改变或者消瘦。任何哀伤都不可能在一年之内销蚀他强劲的力量,或是摧毁他蓬勃的青春。但在他的面部表情上,我看到了变化。他看上去绝望而深沉——令我想起受到虐待和身陷囹圄的野兽或鸟类,在恼怒痛苦之时,走近它是很危险的。一只笼中的鹰,被残酷地剜去了金色的双眼,看上去也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。

    读者呀,你们认为,他那么又瞎又凶,我会怕他吗?——要是你认为我怕,那你太不了解我了。伴随着哀痛,我心头浮起了温存的希望,那就是很快要胆大包天,吻一吻他岩石般的额头和额头下冷峻地封闭着的眼睑。但时机未到,我还不想招呼他呢。

    他下了那一级台阶,一路摸索着慢慢地朝那块草地走去。他原先大步流星的样子如今哪儿去了?随后他停了下来,仿佛不知道该走哪条路。他抬起头来,张开了眼睑,吃力地、空空地凝视着天空和树荫。你看得出来,对他来说一切都是黑洞洞的虚空。他伸出了右手(截了肢的左臂藏在胸前),似乎想通过触摸知道周围的东西。但他碰到的依然是虚空,因为树木离他站着的地方有几码远。他歇手了,抱着胳膊,静默地站在雨中,这会儿下大了的雨打在他无遮无盖的头上。正在这时,约翰不知从哪里出来,走近了他。

    “拉住我的胳膊好吗,先生?”他说,“一阵大雨就要下来了,进屋好吗?”

    “别打搅我。”他回答。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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